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HSCG[202428] 号
3.采购项目预算: 下限值286元/台/年
4.评标方法:最高价评标价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6.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一年一签)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东校区,西校区各一个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项目 | 批 | 2 |
注:根据需要配备一定的烘干机和可自动添加除菌液和洗衣液的自动加液机。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但不仅限于:洗衣服务等。
3.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具备相关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标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前审,审核通过后评标办法采用 “最高价评标法”。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正式报名时须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由各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规定账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衡阳师范学院
账 号:4300 1530 1640 5950 22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黄白路分理处
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以到银行账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未取得经营权的投标人,退还全部投标保证金,但不计利息。取得经营权的服务商须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全额无息退回质保金。如合同期满所有设备或部分设备无法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权扣除质保金,如中标人无故拖欠相关费用达3次及以上,校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方案未审核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责任。
3、中标人必须根据校方招标文件、在投标响应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设施设备的品牌、型号、参数交付,按照其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规范履约;若由于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中标人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变更;否则视为违约,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时限未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则按照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延期超过合同期限10天以上,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年7月 15日至2024年7月 1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206室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7 月25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衡阳师范学院行政楼201会议室
3.开标时间: 2024 年7月 25 日16 时 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衡阳师范学院行政楼201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师范学院采购信息网上(http://cgzb.hynu.edu.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
(1)名 称: 衡阳师范学院
(2)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3)联系人: 周老师
(4)邮 编: 421002
(5)电 话: 0734-8486614
采购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7月15日